内蒙古富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工程承包合同书发包方:内蒙古富盛建筑安装公司富盛苑 C 区工程项目部承包方:工程名称:富盛苑 C 区综合楼工程施工地址:内蒙古富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07 年 6 月 19 日发包方(全称) 富盛苑 C 区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富盛苑 C 区工程 6#住宅楼结构类型:一层框架结构,二层至七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375 平米(结算时以图纸变更后的实际面积为准)第二条:劳务承包价格及内容2.1 劳务承包价格为: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米为壹百元整(100元)。2.2 建筑物 2 米内所有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第三条:劳务人员 乙方必须有持证上岗人员 5 名 。第四条:承包要求 4.1 工期要求:根据甲方施工任务单要求,乙方承包的部分(分项)工程于 2007 年 6 月 21 日开工,2007 年 12 月 10 日交工,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不予工期顺延,且乙方承担一切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4.2 质量要求:乙方承包的分部(项)工程,其质量管理按国家规定质量验评标准评定,必须达到市优质量等级,必须遵守甲方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否则,不仅不结算劳务,而且要承担材料损失费,机械、用具租赁费用。 4.3 安全要求: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生产,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负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经济责任、连带责任。第五条:承包形式,劳务结算程序和价款支付: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按时完成所承包的作业内容,经甲方、乙方及有关部门共同办理书面验收签证手续后,乙方应于分部工程交工后 15 日内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乙方必须于单项工程交工后 15 日内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超期不结算视为自动放弃结算。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进行核实,出据工程竣工劳务结算单给予签字确认。 5.2 乙方按照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单所完成的工程量,在每月 30 日会同甲方项目经理、工长,将自己所得劳务费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