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法律研究报告一.众筹概述㈠
概念众筹,来自国外 crowd funding 的翻译,根据 MBA 智库百科的解释:众筹,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一种“预消费”模式,用“团购+预购”的形式,通过第三网络平台向公众募集项目资金
众筹利用互联网和 SNS 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家、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构成众筹构成包括发起人、支持者以及网络平台
发起人:有创意但是缺乏资金的人;支持者:对筹资者的创意和回报感兴趣,且有能力支持的人;平台:连接发起人和支持者的互联网终端,可以是社交媒介或专业众筹网站
分类可分为四类众筹模式:产品众筹、股权众筹、债权众筹以及捐赠众筹
产品众筹(又叫回报众筹 Reward-based crowd-funding)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产品或服务
股权众筹(Equity-based crowd-funding)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权
债权众筹(Lending-based crowd-funding)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债权,未来获得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
捐赠众筹(Donate-based crowd-funding)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无偿捐赠
(来自百度百科)二.众筹与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刑法互联网金融众筹模式的兴起和风靡让国内法律人士顿时“手足无措”
这一新鲜事物在发挥其积极作用为企业创业、个人创作或创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同时,由于它与传统互联网金融模式有着天壤之别的运行方式,让人质疑它的合法性
众筹刚传入中国不久,就有人提出众筹就是变相的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欺诈发行证券以及擅自发行证券等,因为众筹整个运作方式与前面所述的几种触犯刑法的行为有相似之处
众筹在一定程度上踏入了表面上“不合法”的范畴,但其性质上仍旧是一种随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