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顺义建筑协会组织的《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法律实务》讲座稿谢谢各位!前几天,刚从鄂尔多斯回来,帮助顾问单位追要工程款。去之前,我以为那个地方到处是牛羊,去了才知道,原来到处是楼房。一个小区 20 几栋楼,到了晚上,一栋楼不会超过三盏灯,不同程度的烂尾楼随处可见。开发商说要钱实在没有,我因为非法集资正在取保候审阶段,要房子的话,可以把整个小区给你 ,但是你把差价给我。房子卖不出去,优先受偿权没法实现,大部分都是垫资施工的,施工企业的风险在不断扩大。我本人来自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这位是赵亚光律师,是我的合作伙伴,也是一位很优秀的律师。我们两个都是【北京律协】【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最近我们这个专业委员会正在跟【北京市建筑业协会】合作起草《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目前已经进入调研阶段。借这个机会为【我们这两个机构】和【我们做的这些事儿】做个广告。这个《指南》的框架是从业务承接、施工合同的签订、业务分包、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纠纷处理等【不同阶段】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点进行识别,然后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到《指南》的正式发布,估计要用一年的时间。在座的各位有什么好的建议也可以告诉我。我个人在建筑领域做了近 20 年,亲自处理过造价纠纷;质量纠纷;工期纠纷,以及其它跟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种纠纷,包括仲裁、诉讼和非诉讼。今天我想用 70 个实务案例来进行讲解交流。可能从单个的案例来看,都不是很复杂,但是涉及到招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解除、违约、索赔、签证、价格调整、结算等各个阶段的法律问题,每一类问题都会涉及企业的重大利益。这些简单的问题深入到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构成我们企业管理的基础,和企业的盈亏有直接关系。请看课件:1.施工合同因无资质而无效,如何结算? 【典型判例 1】2003 年 4 月 8 日,新成公司与孙某个人签订《降水协议》,约定由孙某为高德广场承担降水工程。降水工期以工程进度需要按实计取,打井费用=合计打井米数 x 130 元/米,降水费用=实际降水天数 x 25 元/天 x 打井数,工程造价为两项费用之和。在所有管井打设完毕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乙方管井施工费用。对于降水费用,发包人按照实际降水天数,每月支付一次。协议签订当日,孙某组织施工人员进人现场,进行降水工作。施工中共计打井37 眼,每井深度 10 米,依约进行 24 小时不间断降水。截至 2006 年 2 月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