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道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合同 (BT 方式)发包方: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总 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文件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人民政府、建设局、交通局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有关内容和条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某工业区某大道新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施工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二条:为积极探索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与偿债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有效发挥政府财力的杠杆效应,本工程项目的运作模式按“企业投资建设,政府一次回购”的 BT 方式进行实施。第三条: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都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工程由甲方负责用地、拆迁、地质勘测、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乙方负责项目融资投资建设、施工期管理。甲方应成立专门机构(项目部)负责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拆迁、清障、管(杆)线部门协调、当地政府及村组的协调工作,保证乙方工程建设施工的顺利实施。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第五条:竣工验收与移交。工程项目建成后由甲方按相关规范和标准组织竣工验收。检查验收评定标准为:设计施工图;《市政道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质量等级评定按建设部建城(1992)68 号文关于《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及《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补充规定》执行;路灯、绿化工程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工程资料归档按建设部建城(2002)221 号文件执行。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由乙方负责办理书面移交及保修手续,将工程设施移交给甲方。 项目建设内容和目标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工程为:某大道工程,南起福寿西路,北至老如黄线,全长 2463.76 米(桩号 K0+000—K2+463.76)。道路宽度均 35 米,道路断面为中间 14 米宽快车道(沥青路面),两侧:绿化分隔带 3 米*2,慢车道 4.5 米*2(沥青路面),人行道 3 米*2(道板砖)。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公用管沟、绿化、路灯等五个分部工程(详见施工图),项目工程造价约为 2400 万元(人民币)。第七条:工期控制目标:2007 年 4 月 20 日开工,全部工程于2007 年 11 月 20 日前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