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设计承包合同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与设计人经友好协商,就设计人承担 工程建筑设计工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 项目名称 : (以下简称本工程)1.2 项目性质:1.3 项目批准文号:1.4 项目位置:1.5 项目规模:1.6 总投资:1.7 建设周期:第二条本合同的签订依据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2.2 国家及 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管理的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第三条设计依据3.1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3.2 中国国家、 市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3.3 参照现行工程定额及取费标准(本条款内容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一致的内容为准)。3.4 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对 工程项目的批复文件。3.5 工程勘察招标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3.6 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任务书(发包人发出的补充设计任务书)及其他有关设计工作的书面要求。3.7 其他以上依据所未涉及但为完成本工程设计所必需遵守的国际惯例或国际通行做法。第四条合同文件的语言、组成及文件解释的先后顺序4.1 本合同文件采用 种语言书写,当文中与 文本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4.2 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被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互相补充的,除非文件中另有说明,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顺序来做出最有利于本工程进展的解释:4.2.1 本设计承包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包括双方针对本设计承包合同条款形成的补充或变更协议书)。4.2.2 中标通知书及其附件。4.2.3 双方经商定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等文件。4.2.4 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澄清征询函)。4.2.5 设计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澄清、说明及确认函)。第五条设计内容、标准、周期及设计分包5.1 设计内容和标准5.1.1 本合同设计内容和标准的确定应以发包人的设计任务书(含补充设计任务书)为主要依据。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内容。序号设计阶段工作内容设计标准和要求1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主要包括以下专业:初步设计的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满足审批的要求,满足发包人的要求、满足设备材料订货、施工图设计的需要,并符合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2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以下专业:施工图设计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