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联营合同书 工程名称:合同书编号:总承包管理单位:联 营 单 位: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总承包管理单位(甲方): 联 营 单 位(乙方): 鉴于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已经签订了 (以下统称为“总包合同”),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总承包管理与联营单位就本工程的相关联营事项进行友好协商后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概况:1.3.1 建筑面积: 联营范围按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所约定的承包范围均由乙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和组织人员施工,甲方负责本工程的总体计划、组织、控制、指挥、协调和综合管理。第二条 联营内容同“总包合同”所约定的承包内容。第三条 联营方式乙方在甲方总体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和统筹管理之下,以包工包料、包施工机械和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工期、包验收、包风险、包 (CI 战略)的方式与甲方进行联合施工。第四条 合同工期5.1 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共约 个月(具体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5.2 工期延误的处罚 整体竣工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1 万元的违约金。如果乙方的竣工日期超出了发包人对甲方的竣工日期要求,则超出部分的延误天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2 万元/天的违约金,并同时承担发包人追究甲方的处罚和相关责任。5.4 工期延长情况约定: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书面报发包人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a.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b.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c.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 5 天以上;d.因发包人原因的工期调整;e.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正常施工。第六条 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大写):约 ¥:约 6.1 该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各项内容的相关费用:6.1.1 完成本合同联营范围和联营内容中的全部乙方工作内容,并达到总包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所需的所有费用;6.1.2 “总包合同”中约定的,需要本合同甲方承担的所有风险费用(亦即该风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1.3 本合同中约定的,需乙方完成的工作和履行相关义务所需的费用;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