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住宅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约日期: 2016 年 1 月 20 日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又称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又称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了发承包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发包人与承包人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在 签署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住宅一期景观绿化工程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景观面积约 19518 ㎡ 4、工程内容:住宅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内内容 ( 清单附后 ) 5、施工图纸优化设计由承包方完成,但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施工,该项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费。6、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调整承包人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工程范围等),发包人应书面通知乙方。由此而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二、工程的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住宅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的范围为:1.1、除展示区外沿街商铺、非展示区景观(具体施工范围详范围图);1.2、图纸范围内的种植土的运输及场地内堆坡造型、石材铺装(园路、消防登高场地、消防回车场地)、绿化(苗木的栽植和养护)、水景(铁艺、彩色石雕)、景庭、廊架、景观小品、路面井盖、成品家具、围墙、门卫房等;1.3、景观照明、景观给排水工程、管线预埋等施工调试;1.4、一期与二期交付区域延伸范围内景观(此次报价中不包含,待二期合同完善后纳入二期结算)1.5、其余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不含沥青道路);1.6、2 年养护(时间周期 2 年,考虑一期住宅去化时间);1.7、图纸以内的景观园林建设、绿化部分、水电安装部分、建筑小品部分施工及堆坡造型、辅助设施(临时配电、用水、临时设施)等工程,不含滤水层;1.8、工程前期施工准备及辅助设施(临时配电、临时给排水、临时设施、临时施工道路、临时施工场地的硬化)等工程;1.9、发包方发放的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等所含的施工范围。图纸上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