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注意事项2011-04-19 14:21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示范文本是行政机关为规范合同签约行为,遏制不公平格式条款,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而制定的较为完善的合同文本。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普通适用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该示范文本结合我国建设市场及工程施工的实际状况,同时借鉴了国际通用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合同示范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建设投资者与施工单位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扯不清的问题。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应注意的问题1.合同内容需填写完整。合同示范文本一般分为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附件等四部分,除了通用条款不用另外填写外,其他部分都有待当事人约定、填写。实践中常出现应填写内容的横线处空白、日期空白等情况,因合同一式几份,空白处很容易自行添加内容,为日后纠纷埋下隐患。正确的做法是合同空白地方均应填满,如无内容则应以斜线划去或注明“此处空白”、“下文空白”。2.协议书与专用条款内容应前后一致。因协议书中有关于承发包人、工期、工程价款等工程基本情况的约定,而专用条款中又有这些内容的详细约定。所以在填写时应注意保持前后一致,避免同一个合同中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3.仔细阅读通用条款,如对通用条款有不同约定,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明确。如专用条款没有不同的约定或排除约定,则适用通用条款的内容。通用条款的内容非常详细,有的当事人一看十几页的条文就跳过去不阅读或扔一边,到对方当事人以通用条款为依据主张权利时则懊悔不已。所以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一样重要,当事人在对专用条款唇枪舌剑地争论不已时,应先对通用条款研读通透。三、合同内容约定应注意的问题1.对合同当事人应事先调查、了解。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第一,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己经批准?是否列人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第二,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资质情况、施工能力、社会信誉、财务情况。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2.对工期约定要准确、完善。工期风险是承包人应特别防范的合同风险,应特别注意:(1)在合同约定中准确界定工期的起算点(开工时间)、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