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地产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建设集团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开发及棚户区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规划区项目红线范围内 工程内容:设计施工图表达的全部工程内容(不包括 : 分户门窗、阳台栏杆或 拦板、消防系统及预留预埋、电梯供应和安装、燃气系统、室外强电、通风空调系统、弱电系统及预留预埋、室外景观、钢结构网架、车库系统、电视电话网络系统及预留预埋等、发包人自行发包项目的半成品及成品保护由分包单位负责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 [2513032101]0014 号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规模及方式 2
1 承包范围:17# 楼(约 42452 ㎡);余下建筑面积以 甲方书面指定幢号为准2
2 承包规模:约 10 万平 方米;2
3 承包方式:实行承包范围内施工总承包的方式
三、合同工期3
1 合同总工期3
1 合同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测试检验、检查复检、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不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开发及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地产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建设集团总公司2013-12-为延长工期的因素
2 计划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各栋书面开工通知书后第 5 天,即为开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