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环松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厂房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发包方(甲方): 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西南分公司 承包方(乙方): 文 雄 奎 工 程 名 称: 重庆环松工业集团割草车、雪橇车工程总装车间 签 约 日 期: 二 00 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发包方(全称):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西南分公司 分 包 方 ( 全 称 ) : 文 雄 奎 ( 身 份 证 号 码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取得重庆环松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业主”) 钢结构 厂房 工程的总承包权,现双方就工程分包事宜经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1.1、分包工程名称:重庆环松科技工业有限公司 总装车间 厂房工程 1.2、分包工程地点:重庆长寿宴家工业园区 1.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钢结构厂房的钢构件安装 1.4、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二、分包方式及内容2.1、本工程分包采取分包方包工包辅料、固定单价、按实结算的方式。2.2、包含工作内容:1)主、次钢构件及普通螺栓、高强螺栓安装所含全部人工费、吊装及现场转运机械费、辅材费、措施费、综合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全费用。2)钢构件及普通螺栓、高强螺栓由发包方组织并提供,分包方负责对到场构件安装及转运期间构件磨损部分的修复和所有螺栓的保管,如因分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构件及螺栓的损坏、遗失的 , 由分包方负责弥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分包方自行负责。3)发包方不对安装协议单价以外产生的其他任何用于工程施工的所有一切费用。4 )采用协议固定单价和构件加工量乘积的方式的方式结算, 构件加工工程量以发包方和构件加工厂结算的工程量为准。2.3 分包方对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各项内容实行工程质量、工期、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现场文明施工等责任负责。2.4、分包方须接受发包方依据该工程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进行的监督管理。三、分包合同工期3.1、合同工期:40 日历天3.2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开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3.3、分包工程网络进度计划以满足业主工程建设总进度为原则,并应满足业主方面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化要求。3.4、分包方不能按约定的工期完工,应承担承诺的工期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为: 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 500 元,处罚额上限是 工程总价的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