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 ( 合同编号: )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地点: 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 ,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文件);(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招标文件补遗书);(4)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5)合同专用条款及数据表;(6)合同通用条款;(7)技术规范;(8)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图纸;(10)在本合同通用和专用条款中可能规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11)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也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2)发包人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中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扣除甲供材料后,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其中:暂列金为人民币 万元),最终价款以审计确认的竣工结算为准
4.本项目工程款,发包人以转帐方式支付到承包人指定的本项目专用帐户
(1)承包人承诺接受发包人对合同(协议)价款支付、使用的监管,比照人民银行“三办法一指引”有关精神,承包人应在项目所在地发包人指定银行开立一般结算帐户,帐户资金使用须直接支付到第三方
具体实施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联合行文,通知经办行,承包人在一般结算帐户上的各种支付须得到发包人书面“通知”认可,“通知”格式三方共同商定
在项目人工工资、材料费和机械费未支付前,资金不得外转或上划,并承诺愿意承担资金挪用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2)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应参与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管理,如实反映现场情况,保证人工、材料、机械费支付,承包人承诺在款项支付上确保人工工资支付,并按工程款支付比例支付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