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一 、 甲 方 向 乙 方 购 买 商 品 混 凝 土 预 订 总 数 量 立方米、预计总金额(人民币) 元。商品混凝土供货品种、单价及用途见表 1。表 1:项目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层次商品砼品种单价(元/m3)数量(m3)合价(元)商品砼品种单价(元/m3)数量(m3)合价(元)合计运输费(元/m3)泵送费(元/m3)总价(元)备注二、交货地点和方式。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 三、供应量结算。 按照《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03),商品混凝土供应量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计算,如需按施工图计算量进行复核时,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损耗。其误差应不超过±2%。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供应量按照下列 方式进行结算:1、按批量进行结算,在每批量供应完成后的 日内进行结算。2、按月供应量进行结算,在每月 日进行结算。办理结算手续的时间应不超过三日。四、价格结算。商品混凝土价格结算在供应量结算的同时,按以下方式之一第 款确定:1、商品混凝土供应当月,参考武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商品混凝土月度指导价格进行结算。2、主要原材料结算期价格与签订合同期价格相比,价格变化幅度未超过 %,按照本合同表 1 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如果主要原材料结算期价格与签订合同期价格相比,价格变化幅度超过 %,按超过部分的单价计取税金后与本合同表 1 确定的单价之和确定结算单价进行结算。五、质量验收。按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的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结果,是判定商品混凝土质量的依据。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乙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甲方承担。当甲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六、支付货款。在办理商品混凝土合同备案手续前,甲方将不低于合同预订总价款 25%的预付款存于乙方指定帐户( );每一次价格结算完成后二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于70%的已结算货款,尾款在全部混凝土供应完成或工程结构封顶后的 月内付清。七、责任和义务。(一)甲方。1、在工程开工前与乙方商定混凝土供货计划,并于供货24 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证条件,做到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