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贷款法规 超过 30 万将受限个贷业务在各家商业银行的迅速发展和竞争,使得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仍是风险容易发生的区域,当个人贷款业务所蕴藏的风险成为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心腹之疾时,为其定规矩、立办法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面对金融危机以来的复杂形势,为拉动内需政策的投资项目保驾护航,在增加金融支持经济增长的力度与保障信贷资金流向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这一双重要求下,如何保障信贷资金的有效使用成为监管部门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又一考量。继固定资产贷款与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之后,银监会为堵住个人贷款违规操作和资金挪用等问题,10 月 27 日发布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强调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 ,并对个贷全过程进行规范。这一规范与前两个办法的思路一致,即实行 实贷实付和贷放分控 ,防止资金外流。 广大居民个人财富的日益增长为银行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提供了巨大的空间,作为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个人贷款管理法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足以说明个人贷款业务在我国的高速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如此表示。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益活跃,个人贷款业务发展迅猛。数据显示,仅 2009 年上半年就累计新增个人消费贷款 6508 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 3917 亿元。但相对于数量日益增加、品种日益多样的个人贷款现状和趋势,我国尚缺乏规范这类贷款的统一管理办法。此前,虽然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经营管理也取得了一定的、较为成熟的经验,可彼此之间缺乏统一的标准,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同时,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个贷业务违规操作现象也时有发生,像 假按揭 、 顶冒名 以及贷款挪用等问题,不仅严重危害到借款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到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影响到信贷对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持续支持效果。 一位商业银行个贷业务部的人士告诉记者, 个贷业务在各家商业银行的迅速发展和竞争,使得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仍是风险容易发生的区域。一些银行由于节省人力的考虑而降低了风险管理,已经发生了一些假按揭和骗贷等虚假交易行为。与此同时,随着今年资本市场的股指上扬,目前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股市的苗头也再度显现。 当个人贷款业务所蕴藏的风险成为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心腹之疾时,为其定规矩、立办法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在《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银监会这样规定: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