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F-2011-0213 合同备案编号:******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本)分包工程名称: 承 包 人: 分 包 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部分 协议书承包人(全称): 分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三、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四、分包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2.1 款的规定一致。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专用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的事项,均按《通用条款》执行。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承包人:住 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账 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分包人:住 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开户银行:账 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经办人 备案机关(章)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一、总则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1.2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分包工程所订立的合同,由通用条款第 2.1 款所列的文件组成。1.3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