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乙方:成都瑞網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裝飾、安裝及強弱電、開廠辦公區及會議室辦公家具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合格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叁拾陸萬元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三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二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張貴平 周雷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