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沙澧河一期项目工程建设、移交合 同 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市沙澧河一期项目工程建设、移交 合 同 书甲方(BT 模式项目发起人):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漯河市淞江路国土资源局 15 楼法定代表人:龚绍军 董事长乙方(BT 模式项目主办人):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2 区 42 号楼法定代表人:杨天举 董事长担保方:漯河市人民政府住所:漯河市淮河路 1 号法定代表人:祁金立 市长鉴于:1、甲方经漯河市人民政府授权,是漯河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漯河市沙澧河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沙澧河一期工程)的最终项目业主;2、甲方就沙澧河一期工程的承建选择乙方作为 BT 模式项目主办人,由乙方以 BT 模式负责沙澧河一期工程的投资建设;3、漯河市人民政府确认甲乙双方的合作并为甲方提供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沙澧河一期工程建设、移交(“建设、移交”以下简称“BT”)的工程投资建设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沙澧河一期 BT 工程工程地点:河南省漯河市 2、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实施方式2.1 承包范围:沙澧河一期 BT 工程,具体地域范围为沙河 107 国道沙河桥-沙河节制闸、澧河嵩山路桥-两河交汇处(约 19.1 平方公里),工程造价概算约为 5 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包括景观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市政道路管网工程等,具体以甲方提供双方认定的施工图纸中的施工内容为准。双方同意上述工程内容分期分区段实施,分区段竣工验收。2.2 工程实施方式:在“河南省漯河市沙澧河沿线(市区段)整体开发建设项目”的开发银行贷款(以下简称沙澧河项目开行贷款)或者其他融资款项或者其他收益款到位前,乙方以 BT 方式承建合同书 2.1 条所述的工程内容;在上述款项到位后,双方结束 BT 模式由乙方按照总承包模式完成 2.1 条剩余工作内容,具体操作方式见合同书第 6 条。BT 模式即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合同书第 2 条约定的工程内容,筹集资金实施本工程建设,工程建成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由乙方移交甲方占有、经营管理、收益及处分,并由甲方按照合同书第 4 条约定的总合同价支付乙方。3、乙方的承诺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组建项目部、就工程的建设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融资、组织工程建设,在工程竣工后将各项目依法向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