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污水处理厂BOT 特 许 经 营 协 议示 范 文 本深圳市人民政府二 ΟΟ 八年四月城市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说明 本协议示范文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002〕272 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26 号)和《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建城〔2005〕154 号)编制
本协议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是作为实施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过程中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通用示范性文本
鉴于项目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在参照使用本协议示范文本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示范文本的相应条款加以细化和补充,使其更利于执行操作性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应由项目执行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深圳市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7第二章 术语定义
8第1条 术语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