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 市装饰设计合同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合同编号:(由承接方填写)签订日期: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印制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装饰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条例
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2
1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造价或面积:2
2 设计内容:2
3 设计要求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备注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详见附件)第五条设计收费5
1 本次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 币)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 设计收费依据:第六条 付款方式6
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 30%,即 元
2 交初步设计图 天内,付总设计费的 20%,即 元
3 交施工设计图 天内,付总设计费的 45%,即 元
(如设计内容不含现场技术配合的,应在交施工设计图时全部付清设计费
4 工程竣工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以施工单位申报竣工验收日为准)
第七条 甲方责任7
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 15 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 15 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 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