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由一案例谈雇用工权利受损的法律责任VIP专享

由一案例谈雇用工权利受损的法律责任_第1页
由一案例谈雇用工权利受损的法律责任_第2页
由一案例谈雇用工权利受损的法律责任_第3页
由一案例谈雇用工权利受损的法律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分工日益细化,进城务工人员日渐增多,雇佣劳动也越来越普遍。雇工在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后,如何适用法律?如何承担责任?由于多重法律关系救济,相互之间关系及其协调,在理论上众说纷纭,立法上互有冲突,司法实践中因法律规定不明,理解各异,以致于定性五花八门。本文拟从一个案例出发,对雇工受损案件进行法律责任分析。 案情:吴某系餐馆业主,办理了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且有雇工多人。闵某及陈某均受吴某雇佣在其餐馆内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工伤保险)。吴某经营的餐馆房屋系租用某水泥公司,在吴某之前,由王某租赁经营,餐馆内的煤气设施系水泥公司请当地煤气公司安装至餐馆厨房内,尔后,王某擅自找人将煤气接至各“雅间”内。煤气公司在检查中发现王某私拉乱接行为,责令其改正未果,但未停止供气。王某不经营后,水泥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7 日将该房屋连同设施出租与吴某,双方签订出租协议,但未约定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2004 年 9 月,闵某及陈某在餐馆内值班时,住宿于“雅间一”房间,由于该房间内的煤气管口部位阀门开关已损坏,不能有效切断起源,导致发生煤气泄漏,闵某和陈某煤气中毒,经送医院抢救脱险,用去医疗费用共计10 万余元,闵某、陈某六级伤残。 一、闵某、陈某和吴某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经济活动中以雇佣劳动力为内容形成的法律关系,既有一般个体雇佣关系,又有单位劳动用工关系。两者有较大的区别: 1、个体雇佣通常是指不符合《劳动法》调整范围之外的雇佣关系,接受劳务并按约支付劳动报酬的一方,称为“雇主”。按照雇主指示或要求,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以自己的技能为雇主提供各种劳务的人,称为“雇员”。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其不能依据《劳动法》等有关工伤的法律规定要求赔偿,应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主张权利。 2、单...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