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史料教学的比较及启示关于中美历史教育的差异,许多专家和学者都有过论述
本文拟从一个具体的教学内容入手,管窥中美史料教学的差异,并冀图由此得出一点启示
中国案例来自北京市第七中学梁爽老师,获得北京市初中老师根本功大赛一等奖;虽然属于个人作品,但获奖那么意味着官方对于这种设计思路的认可
美国案例来自康涅狄格州的“美国史教学方案”〔TAHP〕,①属于官方作品,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美国历史教育界对于什么是“好的史料教学”的认识
因此,二者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需要说明的是,每个案例都是浑然一体,不宜人为分割;但为了比较易于进行,本文只能作此技术处理,并聚焦于史料解读、教学模式和教育主旨三个角度,对其进行解剖分析
一、史料解读:内容与形式对于本课而言,《独立宣言》的文本是无法绕开的
无论是中国案例还是美国案例,都将《独立宣言》的内容作为解读的重点
美国案例要探究的内容有三个,其中之一就是“文件本身的结构”,认为《独立宣言》是由“理想的解释、别离的论证、控诉的描述、追求的目标”四局部构成的
美国案例拟定的三个教学目标,两个都与《独立宣言》的内容直接有关,分别是“列举和描述《独立宣言》的章节并解释每章的根本目的”,“分析在《独立宣言》中对殖民者的 5 项控诉”
不同的是,美国案例不仅重视《独立宣言》的文本内容,还关注《独立宣言》存立于世的形式特征
该案例指出“文件类型”有“报纸、地图、广告、信件、电报、会议记录、专利、出版物、人口普查、报告、备忘录、报道、其他”,“文件的物质特征”有“手写的、打印的、封印的”等,要求学生推断《独立宣言》属于哪一类
这是要引起学生对于史料类型的重视,知道史料的范围是广泛的,明白史料类型不同那么可信度有别
该案例还要求学生指出“文件中反映当时美国生活的事物有哪些”
《独立宣言》的主旨是要说明北美独立的合法性,但是其论证的过程中,不自觉地透露出当时美国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