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恢复重建工作汇报一、基本情况“8.30”地震共造成我乡 2336 户民房倒损及其他房屋和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 1826.41 万元,是武定县的四个重灾区之一。列入民房恢复重建户有 212 户,其中:统规统建点 1 个 44 户(平田),统规自建点 1 个 43 户(所所卡),分散自建 125 户;中损修复 792 户,轻损修复 1332 户;列入恢复重建村委会 2 个(庄房、水口),机关站所 3个(**派出所、**卫生院、乡计划生育服务所),修复加固村委会综合办公用房 2 个(**、白马口)及民政福利设施 1 所(**敬老院),修复加固小坝塘 1 个(水口)。二、进展情况目前,民房恢复重建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统规统建点、统规自建点已通过县级验收,分散自建户已通过县、乡、村三级验收,全部重建户已搬入新居。其中,平田、所所卡两个统建点水电路改造等附属后续工程项目正在实施当中;各中、轻损户修复加固全面完成;庄房、水口两个村委会综合办公用房正在建设当中,其中,水口村委会综合办公用房一层墙体支砌完工,庄房村委会综合办公用房完成主体工程,进入墙体粉刷阶段;**派出所地基平整、挡墙建设已完工,待招投标后启动实施;**卫生院住院楼建设已完工并通过县级验收、医技楼建设待招投标后启动实施;乡计划生育服务所综合楼建设主体已完工正在粉刷装修;**、白马口两个村委会及**敬老院修复改造工程即将结束;水口小坝塘修复加固工程已完工并通过乡级验收。三、整改措施四、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乡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根据《关于加强 8.30”地震民房恢复重建资金管理的通知》(武监发〔20xx〕9 号)的通知精神及《武定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办法》(武重建发〔20xx〕6 号)的文件要求,坚持抗震救灾物资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合理分配的原则,管好用好抗震救灾恢复重建资金物资:截止目前,已兑付救灾资金 670.7 万元,涉及农户 2331 户。其中,统规统建 44 户,补助资金 150.9 万元;统规自建 43 户,补助资金100.6 万元;分散自建 125 户,补助资金 268.9 万元;中损修复 787 户,补助资金 78.7 万元;轻损修复 1332 户,补助资金 66.6 万元;临时救灾补助 5 万元。东甸 5 户中损户因已列入四立四柱加固退出中损修复补助,余 5000 元已交县审计局。共接收到的大米 8 吨,三色彩条布 100 卷,铁丝 38 圈,铁钉 8 箱,棉被 150 床,衣服 300 袋,夹克衫 150 件,毛毯 280 床,家庭包 100 包等各类物资已及时发放给受灾农户,没有截留、挪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