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综合的应急预案一、基本原则(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仔细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实行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实行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别天气
大雾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
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 12 小时
(三)交通事故
发生在本镇境内死亡 1 人或重伤 2 人以上,其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情况
运输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和火灾事故等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三)镇政府文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根据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人武部部长等有关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及镇政府交安办、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医院、民兵应急分队等部门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讨论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