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爆破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证施工区域人员、设备的安全,保证爆破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规范爆破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1爆破施工依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现代水利水电工程爆破》11085304《新编爆破工程实施技术大全》《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露天爆破施工
3一般规定3
1管理制度和职责范围3
1各施工单位建立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隶属于本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负责人;成员由主管爆破施工技术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人员及民爆物品仓库管理人员组成;3
2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要求(1)从事爆破工施工的主要人员,应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作业证书;(2)爆破员及民爆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应由爆破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人员担任;(3)爆破员应是从事过一年以上与爆破作业有关工作的、按爆破员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4)必须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负责爆破安全施工的安全员
3爆破施工主要负责人及爆破作业人员的职责(1)爆破施工主要负责人职责;(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第1页共5页(3)爆破安全员的职责;(4)爆破员的职责;(5)民爆物品管理人员的职责;以上爆破作业人员的职责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执行
2爆破统一规定时间根据爆破安全规定相关要求,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统一规定爆破时间段,避免安全事故发生;(1)一般规定夏季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30;(夏季高温、雷雨季节特殊气候条件下,按照公安机关相关要求、在不扰民、夜间能见度达到30米的情况下,选择上午6:30——10:30、下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