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代理合同模板合集 7 篇 代理合同 篇 1 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商品一般通过代理商辗转销售到消费者的手中,生产厂家的进展可以说是离不开代理商的支持,同样地,代理商在取得生产厂家产品的区域代理权之后,为了更快更好地把产品最终卖到消费者的手中、更好地开发当地市场,也一样离不开生产厂家的政策支持。实际操作过程中,到底代理商最需要生产厂家什么样的政策支持呢?总结一下,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区域独家代理权(垄断)支持。产品或品牌垄断能够为代理商带来比较大的利润,除非是特别强大的品牌,代理商在与生产企业合作时最好争取到所在区域的独家代理权。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所代理的区域、代理级别、蹿货处罚等相关权利和合同期限等。这样方能把该产品和品牌在所在区域市场的操作作一个长远的市场开发规划,从品牌的导入、到市场的培育、再到销售网点开发和各种促销活动的展开,做好基础工作,根据既定的目标进行。 二、有卖点的产品和有竞争力的价格支持。代理商做企业的目的就是赚钱,并且尽可“”能地赚 大钱 。而生产厂家有独特卖点的产品或者有竞争力的价格优势的产品则是代理商能够赚取更高利润的有效途径。每个代理商都希望能够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从生产厂家拿到产品而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卖出,或者通过低价来扩大产品的销售量。尽管全国各地区域差“”“”异很大,但代理商选择产品的标准大同小异: 要么高利润 , 要么能上量 。 三、适当的广告和促销支持。代理商在取得一个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之后,需要付出许多的艰苦劳动才能打开当地市场。同时还需要实行多种营销手段和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生产厂家要根据各地市场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给予代理商适度的广告和促销资源支持,起到对品牌和产品的拉动,帮助代理商尽可能快地打开局面。只有市场启动了,“”产品卖出了,那些所谓的 利润 才能变成现实,否则只能是空中楼阁,画饼充饥。 五、展柜(台)费和货物上架费(进场费)支持。目前各大商场超市对于新品牌的进场都设立了一定数额的货物上架费或进场费,而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出台,更是为这部分费用收取的合法性提供了法律般的依据和支持。另外一些大的连销卖场或超市为了卖场的整体效果实行统一布置统一装修,还要收取货物展示的展柜(台)费。这两块的费用中尤以货物上架费(进场费)数目日益见涨,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