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处置价格异常波动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管理条例》和《**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工作预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一)价格异常波动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价格异动事件)是指由于各种经济社会紧急情况或其他人为、自然因素,引发区域性、大范围重要商品价格出现异常上涨,需要政府依法进行干预的价格异常波动状态
1、明显价格异动事件: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重要商品价格上涨幅度达到 50%以上,市场开始有抢购迹象,如不加以控制有可能继续恶化的情况
2、显著价格异动事件: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重要商品价格上涨幅度达到 50%以上,市场出现抢购,对经济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
3、严重价格异动事件: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重要商品价格上涨幅度达到 50%以上,市场出现大面积抢购,对经济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况
(三)处置价格异动事件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
县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价格管理权限,制定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异动事件应急预案,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处置价格异动事件
二、机构和职责(一)县价格主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内部有关职能机构组成的处置价格异动事件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分析推断价格异动事件状况,讨论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价格异动事件的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价格异动事件情况;统一调配价格部门的人、财、物资源开展价格异动事件处置工作,检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实行处置措施,稳定市场价格秩序
(二)领导小组下设监控、政策、检查、宣传四个小组
1、监控组由价格监测人员和价格成本调查人员承担,主要负责市场价格动态监测;预测与分析价格走势;预警、预测价格异动事件;建议启动应急预案
2、检查组由价格监督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负责市场价格行为的巡查、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