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书记是基层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要搞活基层工作,发挥好团支部书记的作用十分重要
为进一步做好推优见习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1、根据《团章》和《关于加强团的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征得试点单位党政领导的同意,明确见习者的责任和权力:(1)见习者不占基层小队(车间)干部编制,不脱产,团内工作职权不变
见习期为一年,见习者必须是优秀团支部书记,即所在支部必须是二级以上团组织表彰的先进团支部
(2)行使基层行政副职干部的部分职权,除有《企业共青团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参加党支部的支委会,对生产管理提出管理化建议等权力外,还可参加日常的生产干部会
队(主任)干部因事外出不在时,可受其委托
(3)在党政部门审定团员青年入党、提干、晋级、奖惩时,必须征求见习者和团支部的意见
(4)在工作和生活待遇上每月 2—3 天(各单位时间不等)专门做团务工作的时间,或相应减少见习者的工时定额
见习者应享受政工或行政副职干部相应同等待遇
(5)有权在完成额定工作之后,组织青年开展各种突击活动,并按规定提取一定的劳务费,做为活动经费用于团支部的工作
2、从实际出发,考察确定见习人选
在基层团支部每年一度的换届选举结束后,由二级�团委会同组织部门一起,通过个别谈心,召开青年座谈会,征求基层干部和团员青年意见等方法,对思想品质好、工作能力强、能在团支部工作处于先进行列的优秀团支部进行全面考察,按团支部总数的 20%的比例择优提出见习的团支部书记名单,由二级团委和组织科联合下文确定见习人选和时间
3、团务活动与生产工作相结合
确定见习者的工作目标
①每月组织团员青年围绕本单位的生产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②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并通过签订师徒合同、推广先进操作法、先进管理法等岗位训练形式,引导青年争当岗位能手;③每月为青年办一件实事,有组织地开展一次文体活动
为了使见习者做好见习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