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开展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发农号)精神,国家科技部今年将对市及所属县(区)进行两年一次的科技进步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要“”求,由省科技厅评估推举,参加 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市(县、区)和先进城市 评选工作。为巩固我市连续 4“”次获得 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城市 的显著成绩,争取第 5 次获此殊荣,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通力协作,各司其责,确保考核迎检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要加强对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领导,以此次考核为契机,努力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市(县、区)。为保障考核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与配合,仔细完成此次科技进步考核材料的统计、收集和上报工作,确保证明材料真实、统计数据准确,材料装订法律规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内容1、市、县(区)党委和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情况;2、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3、科技投入与产出情况;4、科技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情况;5、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进展情况等内容。二、任务分工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协调与沟通,通力配合,仔细填报我市《城市科技进步状况申报表》中的指标数据,收集证明材料,具体任务分工:1、市科技局:(1)牵头组织市科技进步考核整体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完成考核指标填报和证明材料的收集汇总;负责审核指标数据并填报《城市科技进步状况申报表》;负责考核系统数据录入与统计上报。(2)负责指导市辖 4 县 5 区做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并组织召开全市科技进步考核培训。(3)负责收集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证明材料。(4)负责收集-年科技计划项目发文及项目清单。2、市委办公厅:收集与年度市委常委会讨论解决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或参加的科技进步工作重大问题的专题会议和听取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工作专题汇报的会议纪要,需提交每年至少 2 次的最重要的会议纪要或其他证明材料。3、市政府办公厅:收集与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讨论解决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或参加的科技进步工作重大问题的专题会议和听取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工作专题汇报的会议纪要,需提交每年至少 2 次的最重要的会议纪要或其他证明材料。4、市财政局:(1)负责收集与年度市人大通过的预(决)算报告;加盖财政局和人大常委会公章的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表(决算 01 表(决算总表)、决算 06 表(决算分级表))。(2)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