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范文和调查处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法律规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 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临时丧失的损害
一般职工受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三十个工作以内,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包括急性工业中毒,食物中毒、火灾、交通事故等,下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1 万元以下的
2 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或某些器官较重的损伤,需要休息三十个工作日以上,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 人以上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5 人以上 10 人以下重伤,或因其他原因造成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重伤,或因其他原因造成 1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 事故报告内容4
1 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4
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4
3 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量;4
4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推断;4
5 事故发生后实行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4
2 当发生安全事故,应由事故现场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在即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原因等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主任,并由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主任报告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
3 发生一般事故,应在 24 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书》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4 较大事故在一周内填写《事故报告书》传真或者以邮件方式报告中国区行政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