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辅导·行政法 主要内容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二章 行政法主体 第三章 行政行为概述 第四章 行政处罚 第 五章 行政许可 第六章 行政强制 第七章 行政复议 第八章 行政赔偿 第九章 其他行政行为 行政法的核心是对行政权的法律规范 政府与公民、法人之间在关系不对等; 双方所拥有 在权利(力)性质不对等 双方意思表达上不对等 政府职能是其他国家机关职能难以比拟 行政权在特性:公共性、职权性与职责性 二、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1——、法律渊源法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 —— —— 宪法全国人民制定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地—— 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部门规章—— —— 国务院工作部门制定 地方规章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2、行政法的法律体 系 行政组织法:行政组织的构成、编制、职能、人员任用等 行政行为法:依法进行行政 管理所实行的各种行为 行政法制监督法与救济法。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合法性 行政合理性 程序正当性 高效便民 诚实守信 责权统 一 第二章 行政法主体 一、行政主体 1、定义:享有公共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权力并能够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能够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 、种类: (1)行政机关:法人资格·自己名义· 承担责任 中央:国务院,国务院的工 作部门、直属机构、局; 地方: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区)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2 )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企、事业单位) 一、行政主体 3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来行使的法律行为。 二者在依据、方式和后果方面具有区别。 共性:非行政主体;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区别: 1 、是否有明确的法规依据; 2、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案例五 某县教育局为解决校园事故的赔偿问题,于 1999 年 5 月下发了《关于在我县中小学生中收取保险费的通知》文件。文件规定,凡在我县的中小学学生,每年秋季入学时,都应当缴纳 20-30 元不等的人身意外保险费,如不欲缴纳者,学校有权拒绝入学。 有李姓小孩因家里困难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