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安全管理制度(待修改版)为减少生产事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物资出入厂区的管理
二、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三、工作内容及要求1、人员管理(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并保持端正整洁
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禁止穿短裤、裙子进入车间,禁止穿拖鞋
3)进入厂区,职工要佩戴标志牌(胸卡)
外来人员随身携带会客牌(来访牌)
4)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酔酒后禁止上岗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7)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车间(取送货人员除外),用户进入车间需有销售员陪同
2 车辆管理(1)所有乘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
(3)厂区限速 20 公里/小时,车间门口及转弯处限速 5 公里/小时
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 2 公里/小时
厂区内禁鸣高音喇叭
(4)禁止非本公司聘用驾驶员驾驶厂内车辆
(5)厂大门外两侧 50 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6)外来入厂车辆参照执行
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在业务完结后要及时出厂,禁止在厂区无故逗留过夜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进行研究部署
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厂生产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由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生产厂长和副生产厂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