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保证安全的保证书 篇 3“”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 任追究,从而确保 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1 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 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 三级教育 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