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中秋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篇一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委办局,各产业中心,各国有企业: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规定,9月 24 日中秋节放假,与周末连休(9 月 22 日至 24 日);10 月 1 日至 7 日国庆节放假调休,9月 29 日(星期六)、9 月 30 日(星期日)上班
为加强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落实岗位责任制,细化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要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部署不到位、组织不得力、违反值班工作要求的行为,要及时制止,督促整改
二、仔细做好值班工作
要切实加强一线值班力量,安排熟悉值班工作流程、熟练操作值班设备的人员值班,严禁安排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仔细履责,坚决杜绝擅离职守、脱岗离岗或将电话呼叫转移等现象,保证值班电话畅通
带班领导要在岗在位,保持联络畅通,及时处理值班事务
三、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
切实关注社会动态,加强对社会面情况的掌握,强化舆情监测和分析,注意了解预警性、苗头性信息,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妥善进行处置
突发事件信息、重要敏感信息,要按规定及时向管委会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管委会办公室 24 小时值班电话 8780966、8781111、8785011(传真)
四、做好重点项目包扶、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当前全区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百日会战”活动攻坚期,文明城市创建关键期,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对重点项目工作要加强调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目标
各有关单位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原则上可安排休息
因工作需要上班人员,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