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备案工作的调研报告范文关键词:备案监管职能转变行政备案,或简称备案,是行政主体在自己行政管理的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的某种行政管理方式的概称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大力推行简政放权和转变政府职能,行政审批事项过多过滥、审批过程冗长复杂等现象得到明显改观
在此背景下,作为一种相对缓和的政府规制手段,行政备案被广泛使用于日常行政管理领域,成为行政机关实现外部管理的一种重要途径和手段
例如,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编制行政权力清单中,明确将备案划入“其他行政权力”类别
虽然备案作为一种常见的管理手段,在我国法律法规中的出现频率很高,但目前法律法规尚未对其概念和属性作出明确界定,在具体实践中,存在诸多设置不科学、边界不清楚、管理不法律规范之处
因此,与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类似,行政备案领域也很容易成为公共管理服务领域的“灰色地带”,假如管理不当,就会引发降低政府行政效能、提供权力寻租土壤、增加行政相对人负担等一系列严重问题,亟需各级政府引起高度重视并仔细加以解决
一、存在问题及根源分析二是“乱”,即事项边界模糊,错位越位严重
行政备案角色混乱、功能杂糅的问题非常突出,行政机关以备案之名行审批或认定之实的事例屡见不鲜
例如前面提到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实际上是一种纯粹的审批,只是在外表上披上了一层备案外衣
再如,《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 2024 年 10月颁布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种备案虽不具有强制性,但实际是对已有权利、资格或行为进行承认、确定或否认,实质上是一种行政确认
此外,有的法律法规和法律规范性文件对相对人规定了“报告”、“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