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庚子赔款的引思入刊理由:1901 年,义和团运动被镇压之后,英、美、俄、日、法、德、意、奥、荷、比、西等 11 个帝国主义国家强迫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强行对中国索取所谓在庚子之役中的损失。《辛丑条约》规定,中国赔偿列强损失 4.5 亿关平银两。庚子赔款的索取及其后来支付过程中列强导演的一幕幕闹剧,充分说明这是近代史上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人民的一次最凶恶的赤裸裸的掠夺,也是近代中国历史上中国人民所遭受的无数灾难中最惨痛的一次。时间过去了 100 多年,但我们今日追溯这段历史,仍会产生许多的思考。贪得无厌:帝国主义列强的本性列强为了更多地掠夺中国财宝,操纵中国财政经济命脉,左右中国政局,不仅强行向中国索取高额赔款,而且规定很长的还款年限,对赔款强加利息,填写保票载入不平等的《辛丑条约》,使之成为一种特别的外债。《辛丑条约》中规定,庚子赔款年息 4 厘,39 年还清,本息共 9.82亿余万关平银两。不仅如此,在赔款支付过程中,帝国主义列强还屡次施展蛮横手段,穷凶极恶地进行新的敲诈勒索,扩大赃款数额。例如,按《辛丑条约》中关于赔款问题的第六款所载:“大清国大皇帝允定,付诸国偿款海关银 450 兆两。”条约所载赔款是指关平银,这很明白,即赔款数是关平银 4.5 亿两。当时因列强所用之钱系用金计算,为便于支付,条约中又规定中国海关两与各国金钱的比价,归还赔款本息时要按海关两市价“易为金款”“用金付给”“或按应还日期之市价易金付给”。据此,中国只要交出约载银两数,按市价折成各国金款即可。各国收款时因汇兑上盈与亏,这不关中国的事。但当清政府于 1902 年初准备按条约载关平银数支付时,各国政府却拒绝收受,提出还款应为付款时镑价所折成的银数。列强横生枝节,根源在于金贵银贱。《辛丑条约》签订时,英金一镑尚只值关平 6.66 两,至 1903 年庚款还本付息之时,已涨到 7.5 两。金价日增,银价日跌,列强以为,中国根据银数付还本息,使他们吃了亏。他们恃仗强力,是决不吃亏的,于是以《辛丑条约》中规定的海关两和外币的比价为借口,无理地提出赔偿本是金款,中国付款不能用所定的关平银两数,而必须用各国金额折成数。实际上无非以此为借口,再次敲诈勒索。“与和议者 11 国,势如连鸡,诸多牵掣,稍未平允,群谋不易佥同。”〔《清续文通考》〕至 1904 年 6 月 14 日,各国驻京公使联合照会清政府,提出不仅已付未付之款统统改为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