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木门采购合同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销售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乙方向甲方岀售本合同项下货物 事宜,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1、 产品名称、品牌等,有关型号及式样以双方确认之定制品样稿确认单为准(详见附件一、二、三)
2、单价:材料费、生产费、包装费、运杂费、材料检测费及损耗(包括到场前的一切损耗)、保险、税金、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内容,该单价为固定单价,在供货过程中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单价
3、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4、合同产品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 Y 元
第二条产品技术标准要求乙方所供产品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且乙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甲方规定的质量和规格(木制产品存在的天然色差除外)
第三条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运输及安装费用承担1、 交货地点:
2、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日(只要具备测量条件的)起 天内乙方须把木门生产完成 ,甲方现场具备安装条件下,甲方通知乙方送货,同时乙方须在 天内把所有木门安装完成并通知甲方验收
3、运输、卸货、上楼及安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货物的接收、安装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1、乙方依合同所订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须提供可组装现场;若不能提供可组装现场,甲方即应接受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如甲方不即时接受全部货物,须支付乙方的回程运费
2、乙方在供货的同时,须向甲方提供所供货物的质量合格证明、产品检测报告、质量标准、岀厂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双方应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外观、型号、包装等常规项进行查验,但不做为产品质量的最终定论
如有外观破损或质量问题,乙方须负责无条件无偿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