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条件。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养,树立大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争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我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一、 缓交学费申请表 (大一新生为 绿色通道申请表 )所述内容完全属实。“”二、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所述内容完全属实。“”三、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四、 助学贷款申请书 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五、本学期已经得到国家二等助学金 国家(自治区)资助金 3000 元。六、家庭为自己筹集的学(杂)费,已全部交到学校,没有挪用而故意欠费。七、以上任意一条若不属实,我同意同时接受以下条件:1.同意学校追回本学年度获得的各种评优、获奖和资助的款额、证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不参加下一学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其它奖学金的评定。3.不参加下一学期各种荣誉称号的评比。4.不申请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5.不享受国家对大学生回家时火车票减半的优惠政策。6.每学期为学校或学院公益性事业无偿服务 20 小时。承诺人签字(手印):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