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博爱驿站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博爱驿站”是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勤工助学中心下设机构,我中心本着全心全意为那些需要帮助的同学提供服务的宗旨,以仁爱之心关怀我校所有的经济困难同学
中心秘书部负责具体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操作
为保证其正常运行,更好地服务贫困生,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相关人员需按此法律规范自觉履行自身义务
第二章 博爱驿站值班制度 1、博爱驿站位于六宿一楼活动室,开放时间:每周四、周五、周六
19:00—21:00
(考试周除外) 2、博爱驿站值班人员需在开放前 10 分钟到岗,填写《博爱驿站值班登记表》,并进行卫生清扫
离开前关闭窗户、电灯,并确保屋内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
3、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来客,引导其填写相应表格,并将归还、捐赠物品归类,放置于相应位置
杜绝物品随意堆放现象
4、工作期间需佩戴工作证,不得打闹嬉笑,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假或病假需提前向负责人请假,负责人需及时安排其他人员顶岗
5、值班由主席团安排、负责,监督
6、博爱驿站每年进行衣物换架,募捐等活动,由主席团主管,中心各部共同参加完成
第三章 博爱驿站财务制度 1、博爱驿站实行独立的财务制度,与中心财务互不干预
2、建立博爱驿站账册,记录博爱驿站各项收入、支出,由一位副主任管理,接受主席团及中心各部门的监督
3、博爱驿站财务用于博爱驿站宣传、屋内物品添置等,不得私自使用
第四章 博爱驿站物品收容制度 1、博爱驿站接受校内外人员的捐赠,包括衣物、书籍、文具等,不接收捐款
2、 博爱驿站工作人员应引导捐赠者填写《博爱驿站捐赠物资登记表》(捐赠者个人信息可依照其意愿选择性填写)
3、博爱驿站值班员在量化物品价值后,将物品归类放置于相应位置
第五章 博爱驿站物品借用、归还制度 1、博爱驿站向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全体在校生开放,贫困生可借用或领取屋内生活、学习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