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各项支出的监控力度,规范借款报销行为,有效控制费用规模,最大限度节约开支,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划分为总则、借款制度、报销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移动话费报销制度、借款报销审批权限的规定、罚则和附则八部分。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借款报销范围包括年度预算内的支出、超年度预算的部分和预算外的支出。具体支出项目包括业务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两部分,其中费用性支出是指日常费用、劳务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各类会议(含展览会、展示会)支出、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第四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总部各部门、公司所属各事业部、研究院各研究所。第二章 借款制度第五条 各类借款(现金、支票、汇款)均需填写经营财务部规定的专用单据。1、现金借款:需要填写“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借款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财务记帐联,第二联为存查联,第三联为借款人留存联。借款人应妥善保存留存联,报销时出具此联进行借款核销。2、非现金借款:需要填写“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支票申请单”3、借款人应将借款单据的各项目填写齐全,按借款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去财务部领款。4、对下列特殊事项,除填制经营财务规定的借款单据外,还应填制规定的特殊单据(1)购买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购买申请单”一式三份。具体操作明细见固定资产管理规定。(2)办公用品,礼品的借款需填制“办公用品,礼品审批单”,经总裁办批准后到经营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3)差旅费借款应填制“出差申请表”(具体格式及填列方法见人力资源部下发的“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第六条 凡借支现金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者均需提前一天电话通知经营财务部,以便经营财务部备款。第七条 借款人应严格遵守费用报销的时限规定,否则不得再次借款。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而仍需借款者,须部门总经理核实并予以特殊说明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对于无正常理由逾期两个月没有履行报销手续者,将按本制度第七章罚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八条 对各部门年度财务支出预算实行分类总量控制,凡超预算开支和预算外开支将严格审核严格控制。第三章 报销制度第九条 经营财务部的报销时间为上午 8:30 到 11:45;下午1:00 到 4:30,请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销,财务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操作情况调整报销时间。第十条 因报销需要支取现金超过 1 万元(含 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