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党员工作的 25 步流程进展党员工作的 25 步流程 一、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书 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同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同意执行党的决议;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组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党组织派人谈话 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 1 个月内。 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育教育 3.推举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方式:党员推举、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 决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注意:综合运用推举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4.上级党委备案 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举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5.指定培育联系人 数量:12 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育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进展对象的意见。 6.培育教育考察 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 1 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 1 次分析。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仔细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育,培育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进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7.确定进展对象 条件:经过 1 年以上培育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要求:听取党小组、培育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确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进展对象人选。 8.报上级党委备案 要求:仔细审查;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