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投资意向书合作投资意向书 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尽快落实省、市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任务,加快城东新区建设进程,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经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批准和授权,由甲方代表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作为宝莲新村项目建设业主,并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投资代建业主。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 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共赢 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建设概况 (一)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建设地点: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用地约 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元人民币。 (五)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为个月,从监理单位正式发出开 工令之日起计算。本项目开工时间自签合同后最迟不超过 个月。 二、项目合作方式 “”本项目建设采纳 乙方组织资金完成本项目建设,甲方用现金回购 的合作方式实施,具体合作方式如下: (一) 乙方根据本项目建设需要金额组织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三) 付款方式:本项目完工后分两年付清,即甲方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根据项目前期估算价格支付乙方 50%的投资款及投资回报款。之后进行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审计时间为 3 个月),第二年支付 50%的投资款及投资回报款。 (四) 本项目前期费用根据万元人民币计算(投资估算的 10%),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七日内,将 500 万元前期费用汇入甲方指定的财政专用账户(开户银行: ;账户名 称:;账号: )。 三、项目投资回报 本项目投资回报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一) 固定投资回报:本项目投资回报根据项目竣工审计结算投资总额(含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前期费用在内)的 36%据实计算。 (二) 资金占用费用:项目投资资金财务费根据投资进度分段以每月度投资为计算基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50%计算利息(不计复息)。 四、项目回购保障 “(三)甲方鼓舞乙方依法参加城东新区土地竞买,乙方若竞得土地使用权,根据 收”支两条线 的原则,可用所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作为支付乙方的投资款及投资回报款。并且由政府锁定项目配置土地的收益地块,保证出让土地的配置时间与宝莲新区保障房建设工程的建设.移交及支付时间相匹配。配置土地出让收益专项用于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工程款及投资回报款,并提供配置土地经营性用地示意图,作为本协议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