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劳动(简易文本) 劳动 (简易文本,可供农民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 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 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固定期限/无固定 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止
其中,试用期(有/无),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为 ,工作地点为
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仔细履行岗位职责,按 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工作制(标准 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
第四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及时足额支 付乙方工资,工资(计时/ 计件)标准为
其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第五条 甲方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 险费,具体项目为
乙方 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 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 作业的,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 应严格遵 守各项制度法律规范和操作规程
乙方发生工伤时,甲方应当及时实行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 并按 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当根据《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变 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符合 《合同法》有关规定情形的,甲方 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 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 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 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根据经 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 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