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贯彻实施 生态梅州 进展战略,体现梅州城区 山水相依、错落有致、林在城中、”城在林中、和谐秀美 城市生态环境,必须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密切配合,政府投资和社会绿化同步推动,增加绿量,确保绿化景观明显改善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工作目标:拆墙透绿、增绿工作要以《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制定的 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为目标,力争 3 至 5 年内对城区所有主干道沿街单位实施拆墙透绿
通过坚决有效地开展拆墙透绿、增加城市绿地活动,增加城市园林景观,美化市容市貌,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素养,塑造城市形象,全面加快梅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
基本原则:拆墙透绿、增绿工作要根据整体推动,确保实施效果,政府组织帮助,单位具体实施的原则,工业沿线各单位应自觉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尽快开展围墙改造,并及时拆除临时违章建筑,做好配套绿化工作,对拒按规划实施拆除的临时违章建筑,政府将依法强制执行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拆墙透绿、增绿工作内容包括:实施路段沿线进行拆墙透绿、拆违建绿、拆临扩绿、见缝插绿、退地还绿,积极推广建筑物墙体、屋顶等立体绿化
具体任务为:(一)凡临街的实体围墙、到期临时建(构)筑物及违章建筑,原则上应全部拆除,按规划审批的建筑红线位置设置透视墙,墙内建设绿地,墙外尽可能增补绿化
建设中凡涉及占用城市道路的,需持规划部门审批文件,再到市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临街实体围墙改造应与庭院绿化统一设计、同步实施,沿线各单位、居住区和个人根据审批的绿化方案完成各自的庭院绿化美化工作,确保透绿部分做到整齐美观、树木花草生长良好,绿化景观效果显著
(三)新建、改建项目的施工围墙应按相关设计标准实施,加强绿化效果控制,在保证人行道正常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在文化墙外建设临时绿化
在项目建成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