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推动 畅通工程 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根据科学规划、强化管理、管建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构建和谐交通的要求,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 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切实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中心城市交通综合整治,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以下工作目标:1、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职责落实,措施到位,基本形成管理合力。2、交通拥堵得到一定程度缓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3、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增强,文明交通素养提高。4、交通结构得到优化,道路设施、交通设施进一步改善,停车场(点)管理进一步加强,挪作他用停车场功能得到恢复。5、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非法营运得到有效控制。6、残疾人机动车营运进一步法律规范,实现有序管理。三、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由城管办牵头,市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交警支队、新罗区政府等相关单位具体落实。涉及市公安局、交通局、交警支队职责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工作,由郑如占副市长牵头落实;市城管办、建设局职责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工作,由林兴禄副市长牵头落实。为明确职责分工,推动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依托相关部门成立 7 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具体单位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城管办责任领导:钟生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政研室,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公安局、交通局、监察局、信访局、交警支队,市残联,新罗区政府主要职责: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中心城市综合整治工作综合协调,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中问题的协调、情况汇总和组织相关政策讨论工作。(二)建设规划组 牵头单位:建设局责任领导:郑立信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财政局、新罗区政府、交警支队、市政维护处、园林中心配合单位:市人防办、物价局、公交公司、出租车协会主要职责:加大中心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动中心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