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1、镇有健康教育机构和与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经费、工作条件和设备(市二院防保科、镇文化中心和镇广播电视站)。基层单位有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形成健康教育工作网络。4、社区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健康教育,形式多样,反映良好。社≥区内有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达 70%。5、各单位设有相应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职工健康教育普及率≥95%≥,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 80%。7、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画廊。城区主要道路、广场等设有固定的健康公益广告。8、建成区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有醒目、固定、统一、法律规范的禁烟标识,有足够的排气装置,未发现随地乱丢烟蒂现象。二、职责分工1、医院健康教育机构应能独立承担全镇健康教育的业务指导职能,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调研指导、人员培训、专业考核和信息沟通等工作。政府应支持和督促医院即使配备健康教育工作所需的办公用房、办公和宣教设备,并落实好相应的办公和活动经费。其它部门及各基层单位、社区、街道应设置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在镇健康教育工作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