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
1工程的停、复工不但影响工程的进度,而且还影响着工程的质量和投资为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投资,加强施工管理,保证施工项目科学有序连续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施工项目的停、复工
1工程承包合同
工作内容和程序3
1工程停工条件复工管理工作
1因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需停工
2出现恶劣天气条件,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同意确需停工
3因图纸或设备材料没有到位,或设备、材料质量有严重问题没有解决
4因资金影响,经确认确实无法继续施工
5因施工现场五通一平条件被破坏,经确认确实不能继续施工
6工程有重大变更,如改变设计方案,改变施工方案等,确需停工
7由于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质量标准、规范(程)、图纸、方案、安全规程等要求进行施工而可能造成人身、设备、质量事故及重大隐患,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停工
8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建设、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停工
9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必须停工
10由不可预见的外部条件影响而造成停工
2停工报告的申请及审批3
9款以外的停工,施工单位必须先第1页共2页提出停工申请(申报统一采用a—9表),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联合审查批准后方可停工
9款原因造成的停工,不存在施工单位提交申请问题,只需按停工令要求进行处理(停工令采用b—2表)
3工程复工条件由上述造成停工的因素与问题已得到解决
4复工的申请及审批3
10原因造成的停工,其复工由工程承包单位提出申请(统一采用a—5表),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联合审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