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外墙保温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概况及分项承包工作内容 1、工程名称:宏康阳光城 A 区 5#、7#住宅楼外墙保温工程2、工程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桥西一中东侧 3、分包工程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 6cm 聚苯乙烯苯板外墙保温安装等(含粘结砂浆、苯板、抗裂砂浆、锚固钉、玻纤网、岩棉防火带、窗口收口)等工作。4、承包单位及承包方式:乙方公司需手续齐全并具备在当地施工的相关资质(以上文件需全部提供给甲方),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方式(含粘结砂浆、苯板、抗裂砂浆、锚固钉、玻纤网、岩棉防火带等,吊篮及相关检测备案自行负责),乙方食宿自理,与施工相关的工具及辅料自备。5、材料技术要求:(1)聚苯乙烯苯板:密度:18kg/m3、阻燃等级:B2(2)粘结砂浆、抗裂砂浆、玻纤网、岩棉板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法律规范,玻纤网重量不低于 120 克。锚固件膨胀栓部分不得使用再生塑料。第二条合同承包单价及结算方法 1、承包单价:61 元/平方米。(不含税金)2、双方对结算方法的明确:双方约定结算面积按实际保温板施工接触面积计算。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工人及材料进入施工场地,按要求验收工作面后开始施工,全部保温工程完成后付 70%工程款,经建设方、施工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交工后,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款的80%,余款待结算后付到 95%,预留 5%的质保金,保质期 12 个月(自该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保质期满后,一月内付清(若乙方施工的墙面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经济损失)。第四条安全施工、职业安全教育 1、安全施工: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法律规范、操作工艺组织施工。严禁事件、职业病、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严格现场临时用电及生活用电安全;严格现场设施、机械设备使用安全;仔细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如:三宝四口的使用与防护,五大损害中的触电、机械损害、物体打击、高空坠落与防护工作),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施工吊篮需手续齐备方可进场安装,并安排专人维护。2、乙方承担员工的安全教育(班组教育、班前、班后教育)、安全管理、治安教育和文明施工管理,成品保护等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不良行为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