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签到制度。一次无故不签到者,扣考核分 0.5 分,两次无故不签到者,扣考核分 1 分 (二)遵守例会制度。常委例会,向秘书长请假;主席例会向主席请假;部门例会向部长请假;全体会议向秘书长、主席请假。请假需在开会之前履行手续,要求有书面假条,全体例会仅向部长、副部长请假或会后补假均视为无效,记为旷会; (三)严格执行例会制度。全体例会无故缺勤(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一次扣考核分 3 分并存档,两次扣考核分 6 分并存档,三次劝退;常委例会一次无故缺勤扣考核分 2 分并存档,二次无故缺勤例会扣考核分 4 分并存档,三次无故缺勤视为自动退出学生干部队伍;各部门例会,干事无故缺勤,由部门负责人扣考核分 1 分,办公室存档,二次扣考核分 2 分并存档,三次劝退; (五)维护学生干部形象,不抽烟、不酗酒、不聚众闹事、坚持正确佩戴工作牌。在公共场所抽烟者,一次扣除考核分 5 分,两次由常委会讨论予以通报批判、停职反省、劝退处理,三次予以除名处理。在开展活动现场抽烟者,一经发现予以除名处理。在公共场所酗酒造成不良影响或聚众闹事者,予以除名处理,并转交学院相关部门处理。出入公共场所坚持正确佩戴工作牌,主动接受监督,每发现不符合规定一次,扣个人考核分 1 分; (六)组织开展活动有计划并及时上报,活动结束有总结并及时上交。每周一将所要举办活动的计划交办公室或学生会主席处,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五天之内交至办公室或学生会主席处。应交活动计划或总结之日起两天内补交的部门视为超期,超期的部门考核扣 3 分,部门负责人扣个人考核分 3 分。应交活动计划或总结之日起两天内仍未补交的部门,视为未交,无计划、无总结的部门考核扣 10 分,部门负责人扣个人考核分 10 分; (七)学生干部接到活动通知,要积极主动参加。违反者由主席或部门负责人酌情扣个人考核分 1-5 分,部门考核扣 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