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工作部接待日制度实施方案范文为进一步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畅通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更好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推动我校学生工作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特建立学生工作部(处)长接待日制度,具体实施如下:一、接待时间:每周四 19:00-21:00二、接待人员:学生工作部(处)长、副部(处)长三、接待地点: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明德楼 103、104 室)四、接待对象:全校各类学生五、接待内容:1.关系到学生学习、生活的重大问题;学生所关怀的热点问题;2.听取学生关注的有关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需要学生工作部(处)出面协调解决的事项;4.其他日常性事务。六、接待原则:学生来访接待,实行“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一般问题当场解决,疑难问题需讨论答复。七、接待要求:1.在接待来访过程中,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当场能给予答复的,要当场解决。当场不能答复,需提交部(处)务会讨论的,值班部(处)长将问题提交部(处)务会讨论后给予答复;属于学生工作部(处)协调的事项,学生工作部(处)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协商解决;需报请学校讨论的重大事项,学生工作部(处)报请校长办公会讨论,并将学校意见及时通报来访人员。学生提出的所有问题一般在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要以热情、诚恳的态度对待学生的来访,虚心听取学生意见,接受广阔学生和社会的监督;3.要主动为广阔学生提供方便,欢迎来访,以促进学生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4.接待人应及时准确地做好接待记录;5.值班部(处)长如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接待,应安排其他人员接访。八、来访要求:1.集体来访请选派 2 人作为代表,按接待顺序安排接待,不得干扰学生工作部(处)正常工作秩序;2.举止文明,就事论事,不准借题发挥或聚众闹事;3.不能强行要求某人出面接待,当场不能解决的,不得聚众闹事。4.遵守接待纪律,服从接待安排,根据顺序等待接谈和答复,不得大声喧哗,无理取闹,维护接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