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院近两年受理的刑事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
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
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损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 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损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
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损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
不起诉案件占 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
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
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
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养教育
虽然几经呼吁这“”种 重学历、轻素养 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
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