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能否对抗第三人1、婚内夫妻双方约定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假如另一方对外负债,第三方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来归还债务这涉及到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问题
对内效力是指财产约定对夫妻双方是有约束力的
对外效力是对第三方而言的,即夫妻婚内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夫或妻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财产清偿
假如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那么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来推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假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三人可以请求夫妻双方共同归还
假如属于夫或妻一方债务,那么由夫或妻一方财产归还
约定财产制产生对外效力的前提,是夫妻以外享有权利的第三人知道该夫妻之间具有关于财产的约定,并明确知道与其权利有关的内容
而第三人对此情况知道与否,那么需要该夫妻举证证明
夫妻财产约定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储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局部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纳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财产约定的类别婚姻法规定约定财产为:(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局部共同所有、局部各自所有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关于共同财产制或个人财产制的规定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